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机制正式落地
发布时间:2023-11-17 09:56:23
来源:本站
10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与首批18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其中与浙江、武汉、重庆、宁波等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签署绿色通道、公示审核监管合作备忘录,与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齐鲁、中原、湖南、广东、新疆、青岛等1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签署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机制正式落地,我省四板企业挂牌上市有了“快车道”。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成立于2013年,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2019年10月,证监会宣布启动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7月,新三板精选层正式设立并开市交易;2021年9月,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新三板逐渐发展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
2023年8月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指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申报与审核(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中明确了四板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两种便利机制: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将为在四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层企业等四类企业,开通审核“快车道”,提供申报前咨询、优先受理、快速审核等专项支持措施,提高企业申报挂牌效率。
二是实施公示审核,即指针对“专精特新”专板培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专区进行20个自然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异议的即可挂牌,无需发出审核问询。
本次签约标志着绿色通道和公示审核等举措平稳落地,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型企业进入公开市场的“快车道”正式贯通。
新三板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性证券市场,为地方企业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本次签约合作是三四板互联互通迈出的关键一步,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
该举措实现了全国性市场与地方性市场的有机衔接,优化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提升了市场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培育功能和新三板、北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促进资本、信息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专精特新”企业聚集,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