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政策集锦

发布时间:2023-05-05 10:29:06

来源:本站

什么是贷款贴息政策?

贷款贴息政策是指政府为了扶持企业发展,针对企业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金融政策,政策实施或在某些特定时期内,或针对某些特定主体及特定产品。

政策集锦

1、实施纾困贷款贴息。2022年,对制造、建筑、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给予180个基点(BP)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6个月,其中制造业企业给予纾困贴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2022年5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对通过市科技局与银行合作的创新金融产品而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以下简称保费)和担保费用补贴。科技型企业是指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申请贴息贴保的科技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发放主体为在武汉市开展人民币贷款业务的银行;

(2)贷款性质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单笔贷款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

(4)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同期1年期LPR的50%;

(5)保险保障额度、担保额度与承保实际贷款匹配一致;

(6)保费、担保费由贷款企业与承保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7)正常还本付息,且在申请贴息贴保项目前已结清;

(8)未获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贴息贴保资助。

——政策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武汉市科技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1日。

3、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担保和贴息支持,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

(1)贷款额度及贴息期限: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其中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确定“捆绑式”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人数合理确定,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含个人和小微企业,下同),可累计提供不超过3次贷款(含青创贷)贴息。展期、逾期贷款不予贴息青创贷额度及贴息期限按照青创贷政策执行。

(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各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不合理收费。

(3)财政贴息: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政策来源: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全力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2021年12月16日起实施.

4、集成电路企业用于研发、生产的贷款贴息。

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年度为扩大研发、生产而新增的银行商业贷款,不包括企业获得的政策性银行贷款。

(2)企业上一年度的集成电路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贷款贴息标准:

(1)按年度新增贷款的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仅针对企业年度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贷款贴息。

(3)新增贷款是指年度内新核准并已发放的贷款。

(4)对因逾期、违约等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补贴。

——政策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2年7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8日。

5、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下述条件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1)年度产值增幅达到10%及以上且当年产值达到百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百亿元企业),或年度产值增幅达到20%及以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产值等数据以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

(2)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当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3)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当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支持。

贴息标准为:根据项目资金年度预算额度,按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以内给予贴息。其中,测算贴息时间为放款之日到当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已还款的,到还款之日),以天为单位计算。所有企业均按同一标准安排贴息资金,百亿元企业实际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武汉市成长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3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6、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于按期还清本息的企业,按照上年度平均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及实际还款期限,对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投保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按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下限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7、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清本息的企业,按照平均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支持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金融产品,按投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融资,按企业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补贴,每笔融资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政策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8、加强创新信贷贴息支持。中小科创企业通过纯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新型政银担合作、贷款保证保险、投贷联动等准信用贷款融资的,按照贷款利率(贷款利率高于当期同档次LPR的,按照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本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强债务融资贴息支持。鼓励中小科创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其他新型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对成功发行融资工具的中小科创企业,按照发行利率(发行利率高于当期同档次LPR的,按照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本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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