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人才工作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数字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0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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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人才工作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数字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武宣文〔2024〕11号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关于支持数字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人才工作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体育局
2024年5月27日
关于支持数字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推进全市“965”产业体系数字创意产业链建设,支持促进游戏、电竞等数字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精品创作生产
(一)游戏企业自主创作开发并上线运营,在电竞行业或其他游戏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网络游戏产品,被选为国际重大电竞赛事的(总奖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游戏软件开发投资额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被选为国内重大电竞赛事的(总奖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游戏软件开发投资额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二)游戏企业自主创作开发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融入武汉文化元素的精品原创游戏,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公信力的全国性游戏行业组织颁发的知名奖项,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支持产品上线运营
(三)游戏企业自主创作开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满一年的游戏产品,结合游戏下载量、用户活跃度、衍生赛事规模等指标,按照游戏发行首年或次年度营业收入(取首年或次年度中较高者,下同)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游戏产品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对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且已正式上线并运营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给予游戏运营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游戏企业每年度获得本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本项奖励与第(三)条奖励措施可叠加享受。
(五)为游戏企业自主创作开发游戏产品提供出版服务的具备游戏出版资质的出版机构,每出版一款游戏产品给予出版机构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出版机构每年获得本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六)对于持有英雄联盟LPL职业联赛、王者荣耀KPL职业联赛、和平精英PEL职业联赛等职业联盟赛事席位且赛事主场落户在本市的职业电竞头部俱乐部,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七)新成立的游戏企业注册当年或次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下同)、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八)新成立的游戏企业注册当年或次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达标年度自用办公用房租金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四、支持重大活动举办
(九)由文化企业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的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强影响力的游戏领域赛事、会节、展览、论坛、典礼等重大游戏产业活动,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所在区(功能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联合认定后,按照主办(或承办)单位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项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由文化企业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由国家有关部委及其下属机构或具备较强公信力的国家级行业协会作为列名的指导(或支持)单位,对武汉游戏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游戏产业活动,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所在区(功能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联合认定后,按照主办(或承办)单位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项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优秀人才培育
(十一)游戏企业从市外引进具有国内或国外排名前五十游戏企业职业背景、成功主导研发运营不少于3款游戏产品的优秀游戏制作人落户武汉,根据游戏制作人从业履历、职业成就、行业影响、预期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制作人所在游戏企业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奖励资金应由制作人所属企业专门用于对上述制作人及其团队的激励。
(十二)游戏企业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人才入选市级(含市级)以上组织、宣传、人社等部门各类面向文化领域人才扶持项目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颁授层级,分别给予入选人才所在游戏企业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奖励资金应由相关企业专门用于企业重点人才补助和重要贡献人才激励。
(十三)推动产业年轻人才培养,游戏企业与各类普通高校、职业技术院校等联合建设游戏产业相关的学生实训基地,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与基地所在区(功能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联合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上述学生实训基地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十四)支持符合条件的游戏企业、高校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津贴专家。
(十五)推动游戏领域产教融合,支持举办游戏领域相关创作设计赛事,鼓励引导高校与游戏企业间人才、技术、创意等双向交流。
六、设立专项扶持计划
(十六)本措施中的文化产业、游戏产业和文化企业、游戏企业应符合国家统计局最新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明确的范围。
(十七)在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中设立专项扶持计划,本措施所涉市级财政扶持资金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项目申报、评审、认定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宣文〔2024〕1号)规定办理。
(十八)同一企业(项目)同类事项满足本措施规定的多项扶持条件的,或同时满足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同类扶持条件的,除本措施明确可以叠加适用的以外,按照“就高不重复”以及“次年度申报奖补”的原则给予扶持。
(十九)本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鼓励支持区(功能区)参考本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区级游戏产业扶持措施。